民工工资保障金 一分钱没收到 遵义市劳动监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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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9:22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11月22日,遵义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忧虑地指出,该市建筑行业的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形同虚设。 据了解,随着年底将至,遵义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均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当做近期的工作重点。但劳动监察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防止建筑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预防保障制度却形同虚设。据介绍,按照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规定,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应按承包工程合同总价的1%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缴纳工资保证金,一旦施工单位出现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时,劳动部门将用这笔保证金代为向民工支付工资。 然而,该规定颁布一年以来,该市劳动监察部门至今未能收到1分钱保证金。分析其中的原因,劳动监察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此项工作需建设、工商、劳动等相关部门进行密切协作,但目前该市尚未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导致劳动监察部门“孤掌难鸣”。对此,广大民工和劳动监察部门感到十分忧虑,希望政府部门切实推行工资保障制度。 (唐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