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报名须交规定格式电子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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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9:4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记者 邱瑞贤 通讯员 戴秀文 新闻事件 记者从广州市招生办公室获悉,2004年1月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定于10、11日两天举行。无论新生旧生,所有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先提交规定格式的电子相片(该电子相片用于考务管理和毕业证书),然后才能进行报名和报考。 擅自增设的教学点不准报考 据悉,本次自学考试包括部分全国统考课程加考、主考学校独立办班专业有关课程、开放(公开)学院各专业有关课程、面向农村开考的各专业有关课程考试,主考学校独立办班专业考试只能接受其教学班学员报考。凡未经省考试中心批准而自行增设的教学点,一律不能报考。开放(公开)各专业有关课程考试只能接受开放(公开)学院全日制教学班学员报考。面向农业部门、城镇及农村开考的八个专业,只能接受农业系统的在职人员、乡镇及村干部、城乡镇青年和有志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员报考。 广东省新的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系统将在2004年1月考试报名时开始使用。公开(开放)学院、独立办班(包括面向农村开考专业,以下同)以集体方式通过省考试中心新的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名、报考。 贴心指引 报考时间:公开(开放)学院报名、报考时间为11月7日~12日;独立办班报名、报考时间为11月14日~23日。符合条件参加公共课加考的考生,到各市、县(区)自考办指定报名点通过新的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通过96040电话,或通过www.5184.com网站进行报考,报考时间为12月8日~15日。 报考方法:所有考生须先提交规定格式的电子相片,然后才进行报名、报考。电子相片的采集方法由市、县(区)自考办确定,其格式和技术标准必须符合粤考办[2002]5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所采集的电子相片除用于考务工作外,还将用于考生毕业证书。 特别提醒:为方便考生能够提供符合格式和技术标准的电子相片,市招办委托了一批摄影店为考生摄像(具体见www.gzzk.com.cn)。 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或在这次考试报名中已经进行正式报名(凭正式报名凭证)的独立办班考生在11月27日前、报考全国统考课程加考的社会考生在12月8日前可到上述摄影店照相(不限所属区域),留下电子相片的数据由摄影店负责上传到市招生办网站,统一交广东省自才办,待省考办进行处理后,考生才可正式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