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强对进口麻醉或精神药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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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10:11 华声报 |
华声报讯:为进一步规范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的管理,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关总署决定,从明年起此类特殊药品进口必须具备“两证”。 据新华网消息,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药品进口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这个办法的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 为配合《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的实施,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今年11月30日前已经批准进口临床使用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有关特殊药品品种核发《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已批准进口临床使用的特殊药品品种包括:麻醉药品5种、精神药品12种、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8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