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莫“全民动员”(好望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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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12:13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刘军 招商引资眼下成为一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最近在西部地区采访了解到,不少地方政府把招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的每个人,甚至“一票否决”,谋发展之情迫切,却不顾违背了市场规律,结果适得其反。 在内蒙古东部某地,招商任务派到了地方法院头上。院长苦笑着说:“今年的任务是一千万元,如果完不成,年终就不能参加评优秀、评先进。没办法,只好发动全院的法官、干警,谁有什么门路都试试。”法院的职能是审好案子、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让投资者放心满意,而不是招商引资。这位院长说,不敢保证法院招商不影响司法公正。 政府的职能部门有其“职能”所在,若不分青红皂白加之于职能以外的招商引资任务,显然不妥:轻者会影响本职工作,重者则会迫使政府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职能、权力“寻租”,不仅违背市场经济的规则,还容易孳生腐败。 笔者曾采访过一次个体煤矿爆炸事故,深为它曾三番五次顺利通过大检查而吃惊:原来县里的地质矿产局为完成上级部署的招商任务,不惜把煤炭开采权交给招商对象,请他们办起个体小煤矿,并在历次检查中予以关照,最终酿成大祸。 最近,内蒙古一贫困县迎接北京的投资公司前来考察,为烘托气氛,调集全县中小学生,沿境内的国道线绵延排了十数公里,手执鲜花口呼“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娃娃们说:“冻了一上午,就看见过了几辆小轿车。”如此华而不实,耽误学生的功课不说,也难以给考察者留下投资环境好、领导开明、百姓欢迎的好印象。 让法院秉公执法,让百姓安居乐业,让政府部门各司其职,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吃拿卡要”,营造一块良好的投资热土。这才是投资者们共同的希望。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11月24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