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条例实施后去法院离婚男女锐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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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16:14 锦州晚报 |
本报讯(记者郭平)昔日为顾面子,避免到单位开介绍信,一些锦州人在处理离婚问题时,选择法院作为分手的地方。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介绍信免了,去法院办离婚的男女相应也大幅度减少。 记者从各区婚姻登记管理处和法院了解到的相关数据证明了这一事实。从10月份开始,各区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便开始锐减。其实有的法院在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就预测到接案数量要发生变化。太和区法院上月共受理 23起,本月迄今为止共11 起,平均比平日减少了三分之一左右。凌河区法院立案庭孟庭长告诉记者,以前周一一上班,门口就等了五六对夫妻要办离婚,现在一周的工作日才办了一两起。相应地,记者从各区婚姻登记管理处了解到,离婚登记数量在大幅度上涨。凌河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告诉记者,10月份以来,到该处办理离婚的夫妻共216对,占10个月的三分一。而且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事先都已商量妥当,到了登记处,心平气和地办手续。 一纸介绍信直接关系个人隐私的安全。在夫妻双方好聚好散的协议下,真的没有必要去法院递诉状。凌河区法院立案庭孟庭长告诉记者,素质较高的市民往往选择协商离婚,不吵也不闹。不过,法律文书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而离婚证书则不能。所以,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大事,还是慎重处理的好,或公证,或到法院办理,口头协议容易导致日后没完没了的纷争。 作者:郭平 (来源:锦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