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举措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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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8:00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行政管理体制更透明 目标: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力求在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地区经济调节体系、理顺部门职责分工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合理划分市和区(市)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行政活力。 建立政事职责分开、法人地位明确、政府依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切实解决好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深化和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实行城管综合执法的基础上,继续选择一些条件成熟的领域或行业开展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行政审批要建“快速通道” 目标: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继续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凡是上级明令废止的,一律废止;凡是企业可以自主决定、社会中介机构可以提供服务或者可以由市场机制代替的,一律取消。 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擅自设置新的行政审批项目。 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改革审批流程,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鼓励和提倡实行“告知承诺制”。淡化事前审批,强化跟踪检查,严格事后监管。 通过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或下放权力等形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对涉及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的注册登记、投资立项、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环保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房产过户、户口迁移、办理身份证、申领驾照牌照、学生上学和就业分配、出入境等审批事项,均要求建立“快速通道”。 完善行政审批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实行审监分离。严格审批责任,杜绝违规审批、越权审批和乱审批行为。 推行“阳光执法”,防止“暗箱操作” 目标:明确界定每一个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权限和责任,减少随意性。 严格实行资格认证制。 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活动。 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文明执法。 大力推行“阳光执法”,防止“暗箱操作”,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各种执法性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行政执法必须有法定依据和具体内容,必须按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要在年初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控制检查次数。同一部门不同业务的执法检查要尽量合并进行;部门间内容相近的执法检查可实行联合检查或检查结果互相认可制。除上级专门部署或接到有关举报等情况外,不得在计划之外随意组织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严禁社团组织打着执法部门的名义对企业进行检查。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 对乱执法、执法不公、执法犯法、粗暴执法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政治业务素质差、严重损害政府形象的执法人员,坚决清理出行政执法队伍。 重大决策要听证,为群众办事要公开 目标: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凡与企业和群众利益相关的,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市直各部门保留的规范性文件,除秘密文件外,必须在2003年底前全部录入青岛政务网,并汇编成册,置于政务大厅或办事窗口,方便群众查阅。 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征收和为群众办理政务事项时,都要将依据、程序、条件、标准、时限、结果和监督渠道等予以公开。学校、医院以及水、气、电等公用事业也要积极推行公开办?轮贫取? 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公共场所设电脑终端。 在市直部门和区市实行电子政务的基础上,加快向街道、乡镇等基层单位推进。充实和完善青岛政务网,市直部门和单位对应当公开的内容,除以公开栏、明白纸等形式公开外,要同时录入青岛政务网。要在机场、火车站、市政广场、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自助式电脑终端,方便群众查询有关政策和信息。 坚持和完善听证制度。 今后出台规章、拟定法规草案、作出重大决策或调整重大政策等,凡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都要按规定实行听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规范服务行为,纠正“生冷硬顶” 目标:树立人人都是软环境、事事都关城市发展的思想,增强为加快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办事限时制和服务承诺制,鼓励和提倡政务事项代办制度,积极推行网上受理办理政务事项。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便利、优质服务,进一步改革办事流程,推动工作提速,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要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和主动上门服务。 对来青客商在居住、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积极提供便利条件。 制定明确的服务规范,确定文明礼貌用语和禁用语。 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主动提供办事指南和所需材料清单,耐心解释办事程序和条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坚决治理“三乱”行为 目标: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为企业和市民减负。 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上级明确取消的立即停止收取。 抓紧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于2003年底前公开发布;凡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取。 执收执罚人员在收费和罚款时,必须主动出示收费许可证或执法证件,必须讲明收费或处罚依据,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和罚款标准,不得超范围收费、重复收费、搭车收费,不得将应由企业自愿选择的咨询、信息、检验检测、商业保险等服务变为强制性收费服务,不得强行要求加入各种学会、协会或到指定的中介机构接受中介代理服务等。 在对企业进行法定的强制性检验检测时,不得长期无故扣留抽检样品或占用、获取企业其他物品。对违反规定的,企业有权拒绝,并一律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论处。 简易程序案件要建“速裁通道” 目标: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依法公正办理各类案件,保护各种经济成分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政策歧视和差别待遇。 建立和完善疑难案件协调、办案回告、案件回访、办案质量监督检查、错案追究等机制和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 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 建立和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司法案件要建立“速裁通道”。 涉及招商引资和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实行“四快”处理。 要在不违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实行快立案、快侦查、快审理、快执行,尽可能缩短办案时间。 加强案件审限、执限管理,实行责任到人,限期清理结案。 对现有久审未结、久执未结的积压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在不降低案件办理质量、不影响当事人权益的前提下,限期清理结案。 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推诿扯皮影响发展环境要严处 目标:进一步加大监督查处力度,督促政府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 评议的范围要扩大。 评议范围将从政府部门扩大到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评议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之中。 政府部门在重大招商引资、建设工程等项目的推进和实施中的效能情况,实行跟踪监察。 统一设立青岛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进一步做好行政效能投诉工作。 将现设在市政府督查室、市人事局、市监察局的三处效能投诉电话予以整合,在市监察局统一设立青岛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各区市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效能投诉电话原则上也将放在行政监察机关。行政效能投诉范围将从政府部门扩大到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⑼端呤芾戆炖矶桨熘贫群颓榭鐾ūㄖ贫取? 对不依法行政、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和关卡压、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而影响和危害发展环境,贻误招商引资等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重要案件的查处情况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放宽中介市场准入限制 目标: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 为了适应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我市将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中介组织。 放宽中介组织市场准入限制,打破一部分中介组织的垄断地位,鼓励有序竞争。 现有中介组织要在编制、职能上与党政机关彻底脱钩,实行市场化独立运作。 按照“法律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的要求,割断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的从属或附属关系。 现有中介组织承担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职能要收归行政机关,确保中介组织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 对违背诚信,弄虚作假,搞乱评估、乱认证、乱鉴定的,将有明确的处理规定。 文/霍峰 图/李学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