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才和经营类人才“最吃香”优秀人才进青落户条件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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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8:00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从昨日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适应我市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大各类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国家以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对外来人口进市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及高新技术产业区,下同)及三区(崂山、黄岛、城阳,下同)城区落户条件进行了调整,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加大我市各类专业人才和经营类人才的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搭建人才高地。同时,我市出台的《关于调整入市落户条件简化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还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了落户办理程序,建立户籍政策和外地人员落户公开制度,并强化责任制和检查监督。这应该说是我市吸引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专业人员落户:以学位和职称为主要标准高级技工落户条件放宽 根据《通知》规定,专业人员落户,以学位和职称为主要标准。同时为适应我市提出的建设制造业基地的要求,考虑到我市技术工人不足的现状,放宽了高级技术工人本人及亲属落户条件。 《通知》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办理落户: ⑴年龄40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人员、经教育部认证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的留学人员。三区(指除了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区之外的崂山、黄岛和城阳区,下同)放宽到普通专科学历。 ⑵年龄40岁以下,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师和高级技工。三区放宽到本市紧缺急需工种的中级技工。 ⑶年龄20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人员。 《通知》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人可办理落户;配偶有接收单位的可随迁落户;未成年子女、病残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可随迁落户: ⑴年龄4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者、双学士学位者、硕士学位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三区放宽到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和留学学士学位人员。 ⑵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⑶年龄45岁以下,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50岁以下,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三区放宽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⑷年龄45岁以下,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技师。三区放宽到技师。 投资创业人员落户:以纳税或解决就业为标准购买住房落户规定被取消 根据《通知》规定,外地来青投资创业人员落户,以实际纳税或使用青岛城镇劳动力为标准。投资创业落户可分为两类:一是来青注册的个体、私营和独资企业;二是来青注册的其它类企业。 《通知》规定,在青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配偶有接收单位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病残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办理落户: ⑴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 ⑵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通知》规定,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允许本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签订5年劳动合同、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 ⑴当年实际纳税20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500万元,可迁入5人户口。三区落户条件同比例减半。 ⑵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100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迁入5人户口。三区落户条件同比例减半。 ⑶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当年实际纳税5万元,可迁入2人户口。考虑到以前有关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可以落户的政策的实施,加大了我市依附型人口的增长,这类人口来青并没有投资、创业、纳税、输入技术或解决就业,为我市城市化进程提供的帮助不大,所以此次落户政策调整,取消了购买住房落户的规定。 组织调动人员: 三类人员可落户 《通知》规定,组织调动人员,主要有三类可以安排落户: ⑴青岛市及以上组织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调动者。 ⑵公开招考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⑶中央、省驻青单位组织人事调动者。 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通知》规定,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落户条件为: ⑴复转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进市落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⑵随军家属落户按国发[1991]41号文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投靠收养:政策更具人性化 此次落户政策调整,对投靠收养类落户没有做更大的调整,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同时考虑到部分实际情况,对婚龄等条件进?辛说髡拐吒呷诵曰? 《通知》规定,夫妻一方具有市区户口,婚龄满3年,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三区取消婚龄限制。 《通知》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子女、独生未婚子女或病残成年子女,可进市区落户: 父母双方均为市区户口的;父母离异,一方为市区户口的; 父母离异,一方死亡,来青投靠具有市区户口的另一方的;父母双亡,需投靠具有市区户口的其他近亲属的; 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无法随身抚养,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市区户口的; 符合《收养法》规定,办理收养登记的。 《通知》还规定:本人为市区户口,如其父年满60周岁,母年满55周岁,且为城镇户口,身边无子女,可办理投靠落户;经批准回市区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进市区落户;原系我市户口的在外地上学人员、退学人员、境外人员、劳改释放及解除劳教(少管)人员,可回原户籍地落户。 工作不落户可办居住证 我市将实行居住证制度 此次落户政策的调整,还将在我市实行《青岛市居住证》制度。凡属我市引进的人才,在我市工作而不办理落户的或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市有关部门将为其发放《青岛市居住证》。据悉,《青岛市居住证》制度已经在最后的讨论阶段,不日将发布实行。 撤消人控办规范办理程序 入市落户办理程序更趋简便 此次落户政策调整,规范和简化了落户办理程序,明确落户责任,公开办事制度,简化审批手续,更加方便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我市落户。 落户责任 减少审批交叉5类人员落户归口管理 《通知》规定,公安机关是我市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全市的户口登记和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撤销青岛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人控办)。各级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和民政等部门负责户口迁移的前期审核工作,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专业人员落户持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迁证,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 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持税务、国内经济合作、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 组织调动人员落户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迁证,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 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落户持人事、民政、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 投靠收养人员落户持市有关部门证明,由公安机关负责受理、核准,办理落户手续。 《通知》还规定,从外地成建制迁入我市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企业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员的户口迁入由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相关部门研究确定。 办事制度 详细内容向社会公开 《通知》规定,建立户籍政策和外地人员落户公开制度: 户籍落户及管理列入全市政务公开范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通知》发布1个月内,要将户籍办理各环节所需提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责任领导、监督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开。 青岛政务网( www.qingdao.gov.cn)建立户籍专门窗口,及时发布户籍政策、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方便群众办理。 建立外地人员落户公开制度,每月由公安机关将批准落户人员的姓名、原户籍地、引进单位、落户依据、审核单位,通过青岛政务网户籍窗口和政务大厅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审批手续申报材料不超过6项,部门审批3日内办结 《通知》对申报入市落户的审批做出规定,简化手续并规定了审批时限。 减少和归并落户申报材料,审核、办理所需提报材料原则上不超过6项。 青岛政务网建立齐备的办理落户有关表格,申请人下载打印后,可直接填写,用于办理审核和落户。据了解,此项服务将在1个月内开通。届时,申报办理入市落户手续的落户人可以通过青岛政务网查询所需要材料、办理部门、收费标准、下载打印申请表格等内容。 各部门落户审批实行 A、 B角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落户审批涉及不同部门的,实行并联审批。 对不需逐级上报审核审批的,应随报随审、随报随落;需审核审批或进一步核查的,各部门3个工作日内办结,公安机关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发现暗箱操作可投诉 据记者了解,为杜绝在入市落户办理工作过程中出现不按时限办理、不符合条件乱办、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通知》还强化责任制和检查监督,除了各部门落户审批实行A、B角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除每月公开批准申报的情况以外,还将强化市长公开电话、公务员效能投诉电话在户籍办理过程中的投诉受理;市监察、法制、物价等部门负责对落户审批单位在审批办理过程中各种行为的监督检查和举报查处;市公安机关负责落户人员单位和外地人员落户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查和查处,对虚报造假者,不予办理户籍迁入,已经落户的,责令其将户口迁回原户籍,并追究有关当事人?鹑巍? 市长公开电话:12345;公务员效能投诉电话:市监察局5911693;市人事局5911300;市政府督查室5911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