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艾滋我怕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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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9:0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田小平 身陷囹圄的囚徒,有负隅顽抗拒不交代者,有瞒天过海避重就轻者,有装疯卖傻逃避制裁者,但还鲜见未雨绸缪给自己注射艾滋病毒者。前几天,杭州警方打掉了一个扒窃团伙,令人吃惊的是,26名扒手在被抓刹那,都声称是艾滋病人。警方血清化验最终证明,他们所言非虚。 原来,这些扒手的如意算盘是,得了艾滋病警察就不敢抓了。为此,他们把艾滋病同乡的血抽出来注射进自己体内,使之也成为病毒携带者。另一扒手来不及发出的信更是让人啼笑皆非:杭州警察不打人,只要你有艾滋病,此地人多钱多,速来。尽管这件荒唐的事不是发生在我们这个城市,但反映出的问题却不容忽视,即对于艾滋病罪犯,到底该如何处置。 这个问题绝非杞人忧天。我国现有艾滋病毒携带者80万人,而这部分人大多又与吸毒、卖淫等行为连在一起,因此犯罪的几率不可小觑。对于这个特殊的犯罪群体,阻止破罐子破摔,及时、妥善收治以警示愚昧的以身试法者,是我们应有的姿态。但实际情况却是,有的地方由于鲜见这类罪犯,往往重视不够或经验不足,甚至将他们与正常罪犯混押;有的地方看守所仅容纳正常罪犯就已十分紧张,根本没有精力考虑如何收押他们。况且,妥善收押他们,不仅需要特殊的关押设施、管理办法,甚至还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这更令有些地方不愿或不敢收押,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干脆不闻不问,致使一些艾滋罪犯至今仍逍遥法外。 前段时间,武汉在全国率先建专门监号收押艾滋罪犯,为其它地方开了个好头。只要我们的司法机关认识一致、措施到位、方法得当,那些有恃无恐的艾滋罪犯落入法网时,恐怕再也不能说一声“我有艾滋我怕谁”,就轻松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