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变卖查封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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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9:3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深圳讯(记者陈阳阳通讯员吴力生) 深圳市龙岗区一私营企业老板因为涉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日前被龙岗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 这位织造厂的老板姓陈,由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不灵,向君小姐借款,后因不能按期还款,被君小姐告上法庭。龙岗区法院坪地法庭受理此案后,根据君小姐的申请,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查封了该厂的全部财产。 但案件判决后,法院向被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时,陈老板却不知去向,法院依法公告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公告期间,这名陈老板未经法院许可,擅自将被法院查封的全部财产变卖他人,致使财产下落不明。 坪地法庭的法官多次用电话与其联系,陈先是谎称自己因生意在上海、北京等外地,暂时不能回来。2003年10月中旬,有人发现被告在龙岗镇鹏达花园出现。法庭终于在10月30日将其司法拘留。 经调查,法官终于找到了购买陈老板机器设备的买家。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已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了解,龙岗区公安分局目前已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实行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