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货的“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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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4:33 新民晚报 |
施捷 收看央视的“每周质量报告”,已成为周末中午雷打不动的节目。触目惊心以外,更有一份源自于职业原因的爽畅和痛快。我们的同行竟可以将一个造假过程揭发得这般刨根究底淋漓尽致!比方说“炼油作坊”,从集市回购臭肉膘,草棚里支架的大口锅,往煮沸的锅内三番五次加“消费水”“消泡剂”,黑乎乎的油桶由摩托车手两元钱一斤地卖给豆制品加工点、熟食加工点、点心加工点…… 假肉松假火腿假香烟假猪油。老百姓都在感叹说:我们现在敢吃什么?!我却还要感叹说:是否有一天我们终究会为非要吃到真货而支付一份天价,或者根本就会成为一种奢望?!因为只要有人能造出某种假货来,谁又肯为我们造这种真货呢?! 话有点难听,但不无理由。其一是利润太大。显而易见,造假成风并非由于真货难觅,而是市场需求有钱可赚。阳澄湖大闸蟹连年增产仍然供不应求,有人想到用临时“浸水”的办法替外地蟹搞了个“蓝印户口”。后来出现防伪标志,有人就依葫芦画瓢,为所有的蟹们都盖一个戳。今年更好,有盖戳者干脆将盖戳的玩意儿带到上海菜场蟹摊的边上,据说他们专“做”防伪标记的,日子比劳心劳力长途贩运螃蟹的人要好过得多。 其二是风险太小。“敌敌畏”成为腌制火腿的辅料,圈内人士坦率地承认,“这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一家紧挨着一家的生牛屠宰场,个个笑逐颜开地往牛肚子里拚命灌水的男男女女,似乎全然没有把隔街相望的检验检疫机构的执法人员当一回事儿。他们甚至可以公开征求前来购买者的个人喜好——你们需要含水量百分之几的牛肉? 用工业酒精兑水卖给人家,是喝死了人才够得上枪毙的资格的。杀人偿命,这样的法学原则恐怕连做假食品的人也是清清楚楚的。只是我们今天的法律还很难给因为造假摧毁了名牌的同时,也摧毁了道德底线和社会公信度的人“定罪”。 电视镜头里,整个村落用同样染料、吊白块制造红薯粉条,颇有一派“共同致富”的心境。一旁做帮手的孩子的眼神又显得“若无其事”。一旦炮制假货真的成为一个地方的“生意”,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伤害应该远远不止于皮肉之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