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业主起纠纷 海口500学生滞留街头无处上课(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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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6:53 人民网 | ||
当天上午8时30分许,记者见到数百名小学生站在金都大厦边大英村街道上玩耍。据该校法人代表张女士告诉记者,2001年2月22日海南兴鑫物业公司与霞光小学签订了书面租房合同,约定由出租方将金都大厦3楼、6楼出租给霞光小学,合同期限至2006年2月15日止。2002年金都大厦产权人中南公司因为债务纠纷与海南康伟实业有限公司协议将金都大厦转让给海南康伟公司。转让后,霞光小学按新的所有权人通知,于2002年后将房租交给海口海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开具收据。最后一次房租交至2003年10月底止。2003年8月3日,康伟公司总经理郭某签发了一份通知,送达金都大厦所有承租户,要求所有房屋租赁户在2003年9月15日前全部搬出,并以装修为借口单方面终止合同。9月20日,康伟公司再次书面通知承租户,要求全部搬出,理由是翻修。霞光学校于10月29日就此对康伟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还未开庭审理。11月20日,大厦再次停水停电,学生无法继续上课。联系新的校舍需要一段时间,学校要求康伟公司再给一个星期的时间进行搬迁,当天早晨8时许,学生们来搬课桌时,大门口已经被康伟公司用堆积的竹子给堵上了,学生站在外边无法进去。只好打电话报警。110巡警赶到后,对方才将竹子搬开,让教师和学生进去。 海南康伟物业有限公司却另有一番说法。24日晚,该公司一位姓毕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初兴鑫公司同霞光小学签订的租房合同是违法的,现在房屋产权属康伟公司所有,从来没有产权人授权过兴鑫公司出租房屋,霞光小学为了向康伟公司索要搬迁费,一直拖着不搬迁,拖欠水电费不说,前几天学校就在搬迁东西,但拖到现在也没有搬完,当天又牺牲学生的上课时间,不顾学生的安危,将学生滞留在街头。 无论造成这次学生滞留街头的责任到底在哪一方,希望有关单位都要以大局为重,替孩子们想想,别让他们失去上学读书的机会。(云川摄影报道)来源: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