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拿孩子“作秀”(你谈我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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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2:25 人民网-华南新闻 |
叶草 近日,读小学四年级的女儿向笔者诉苦:在一个星期内,她和班里的50名同学就相继参加了“我为城市添光彩”的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开幕式表演、某中心剪彩仪式表演和某某工业园奠基仪式歌舞表演。她说,又饿又渴,累得不行! 女儿是班干部,我不知怎样跟她说才好。这种现象其它地方也不少。一年到头,冷暖四季,常耳闻目睹一些这样的活动:某市组织万名儿童在广场上开会、宣誓、签名,倡导开展做文明公民活动;某市开展“小交警”活动,让孩子手持红绿两色小旗,站在马路上指挥车辆和行人;某市开展“还我绿色家园小卫士”活动,连续多天组织成千上万的孩子到公共场所捡拾塑料袋、擦拭痰痕以及胡乱张贴的小广告等;某市组织评选“小名模”、“小舞星”活动,让孩子们搔首弄姿作媚态,大跳“探戈”、“伦巴”、“恰恰舞”,而且带着“小名模”、“小舞星”到处表演…… 说实话,每逢看到这类活动,笔者心里就不是滋味。组织者或许会说,这是培养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需要,是让孩子的善行来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有什么不好?的确,孩子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让孩子做做公共卫生等也未尝不可。但是否一定要采取那些方式?孩子毕竟还小,有必要叫他们承载那么庄严的使命吗?孩子们于酷暑严冬下站在公路上充当“小交警”,就能促使大人们模范地遵守交通规则?该大人们做到的事,大人们没做到、没做好,硬拉孩子们来折腾,这岂非咄咄怪事? 实际上,“小”活动的背后,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一些人喜欢搞形式主义,喜欢拿孩子“作秀”,以制造抓工作的“亮点”的问题。孩子成了他们手中的“道具”。只是,孩子们可被折腾苦了。 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很重要的是通过大人们言传身教来实现的。大人们首先应当在各方面作出文明表率。窃以为,组织孩子参加适宜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可以的,但拿孩子“作秀”,不管它的名目和理由多么冠冕堂皇,都不妥当,不宜搞。 《华南新闻》 (2003年11月26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