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园林环卫管理办公室 关于进行城区单位义务植树登记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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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4:2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为认真组织城区单位搞好2004年义务植树绿化工作,按照《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 有关规定,我办决定对城区各单位义务植树情况进行登记。办理登记要求如下: 一、市直系统或单位到市园林环卫办公室登记。 地址:延安一路106号108室和215室电话:28859422969495 二、除市直系统或单位以外的单位到所在区绿化办公室登记。 市南区绿化办地址:市南区政府319室电话:5830613 市北区绿化办地址:市北区政府516室电话:5801241 四方区绿化办地址:四方区建管局3楼电话:3751824 李沧区绿化办地址:李沧区建管局2楼电话:7639229 三、崂山、城阳、黄岛区的城区义务植树登记工作由所在区城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四、登记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应履行义务植树人数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登 记时间为2003年12月25日前,经核准,领取相应义务植树任务书。 对不按时办理登记的系统或单位,将按照《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二 O O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