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后移一位居第九 三十六城市十月份消费价格指数统计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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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4:3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 今年10月份,我市消费价格指数位居全国36个大中城市第9位,比上月后移1位。 市统计局提供的资料显示,今年10月份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平均指数为101.1%,其中青岛为102.1%,在36个大中城市中位居第9位(由高到低排序),比上月后移了1位。居首位的是郑州,指数为104.5%;海口排位最末,指数为99.7%。全国5个计划单列市对比,青岛以102.1%列首位,其次为宁波101.9%、厦门101.2%、大连101.1%、深圳100.7%。 1至10月份累计平均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平均指数是100.5%,其中成都排首位,指数为102.1%;末位为福州,指数为99.3%;青岛指数是100.9%,居第14位。 今年10月份与9月份相比,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平均指数为100.9%,青岛为101.2%,位居36个大中城市第13位。居首位的是兰州,指数为102.4%;居末位的是长春,指数为99.6%。在全国5个计划单列市对比中,青岛以101.2%列首位,其次是宁波和深圳同为100.5%、厦门100.4%、大连99.8%。(刘芳滨王道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