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开放企业厕所不宜采取行政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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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6:00 新京报 |
近日北京市政管委和西城区环卫局准备在西城区月坛街道办进行试点,从12月中旬后,将街道辖区内社会单位的厕所免费对外开放。有关人士表示,时机成熟后,有望将北京全市的公共场所厕所免费对外开放。这个新举措引来了市民的一片叫好声,但同时,那些被要求开放厕所的单位却抱怨多多。有的企业表示反对,认为这会给自己添麻烦,有的企业态度消极,表示不会挂任何标志引导市民如厕。 一个利民措施引起这样的争议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这个小小的事件其实是对城市管理者的考验,考验他们在拓展市民福利时该如何平衡多方的利益,让利民举措取得最大化的认同。 宾馆、酒楼等企业的服务区域的确是属于公众场所,但是,公众场所并不等于是“公共服务场所”,公共厕所其实是一种公共产品,一般来说应该由公共管理机构(即政府)专门提供,宾馆、酒楼并非公共服务机构,他们并没有向公众提供免费公共产品的义务。 一些繁华商业区厕所数量非常少,一旦该地区内宾馆、酒楼等单位将厕所免费开放,厕所人流量必然大大增加,厕所的维护费用将大大提高。此外大量如厕人流在宾馆、酒楼里进进出出,必然使得宾馆、酒楼的正常经营受影响。所以企业质疑与不满的声音也是可以理解的。 也要看到,在提供免费公厕这件事情上,宾馆、酒楼等社会单位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因为北京目前的中心城区开发已经成型,如果要想增加免费公厕数目方便市民和外地游客的话,原有城市的规划将被打乱,而且城市中心区域的地价昂贵,建造厕所的成本非常高,而且厕所的选址很容易引起争议。而商家、写字楼等单位在城市中星罗棋布,它们几乎都有内部的厕所,如果把这块资源的潜力挖掘起来,许多地区的“如厕难”问题将会大大缓解。 让私人部门(如商家、企业)也参与公共服务已经在全世界成为了潮流,当政府在公共服务上投入不足(公共厕所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时,让企业来承担部分公共服务职能(为市民提供免费厕所),这是公共管理方式的进步与突破。这种政府与企业的合作应该是磋商式的,而不是命令式的,政府可以与企业进行协商,签定委托协议,如果企业因为提供公共服务而付出成本时,政府应该把这些成本承担下来。这样对政府其实是很划算的,因为兴建公共厕所的投资肯定将大大多于给企业的补贴。 我们欣慰地看到,西城区环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尊重社会单位的种种想法。我们衷心希望,今后在论证北京其他地区的社会单位厕所免费对外开放时,政府能充分体谅企业的难处,尊重企业的意见,在自愿的前提下和企业签订协议,用提供补贴的方法弥补企业因厕所免费对外而增加的成本,激励企业参与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把这一利民举措办得更圆满。当然,厕所问题应该如此,其他问题亦应如此。本报评论员于平 相关报道见昨日A16版(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