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估价起争议保户把保险公司告到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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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6:1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一件小事扯出争议一串。车撞坏了,到保险公司要求给予赔偿时,保户和保险公司却在修车费用多少上达不成协议,保户称自己前后为索赔跑了30多趟,保险公司称按照市场零部件价格自己已仁至义尽。昨天下午,郑州一保户张永建由于理赔纠纷将天安保险公司告到法院。 10月18日夜,郑州市民张永建新买的帕萨特轿车在紫荆山立交桥撞到了隔离带,车右前方严重受损。事发后,民警赶往处理。 此前,张永建曾到天安保险公司花了9683元投了保险。所以出事的第二天,张永建就拿着保险单据到天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同时,车子被开往厂家售后服务点河南小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维修。 10月20日,市交巡警一大队事故科初步评估28385元的车损估价。11月5日,天安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经调查列出了1.6万多元的修车费,即同意赔付修车费1.6万多元。11月11日,河南小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了23589元的修车费证明。 依照张永建所投的险种,保险公司应全额赔付,可维修费用的多少由谁说了算,张永建与保险公司产生争议。 11月18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天安保险公司客户服务部副经理赵某。她说,保险公司估价是由客户服务工作人员参照市场维修价格以及零部件行情来制定的。张永建的车所在维修厂价格高,保险公司可到其他修理厂同样来给他修好。 对于保险公司的观点,张永建表示不满:“我开的车子是帕萨特,应到厂家指定的售后服务点维修,其他修理厂尽管能修好,但难以保证零部件的质量及维修效果,保险公司单方估价客观吗?” 记者就双方的矛盾采访了郑州市交巡警支队事故科,一李姓工作人员说:“郑州市对于车损的评估依托保险公司,警方来把关。如果车主不同意,可到交巡警支队申请复议,由支队组织人再重新介入。再协调不成,就只好到法院来解决。”另外,他说,这种纠纷现在较为普遍。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省刚出台了《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估价暂行规定》。规定要求,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处理事故的民警将委托第三方价格认证中心来对当事人的车损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作为处理事故的依据。 “由于体制原因,保险公司介入车损认证长达几十年。”河南省价格认证中心分管此业务的梁科长说,“郑州市在明年年初将在全市展开第三方车损评估,代表政府部门,它的评估起到公平、公正等效果。”针对张永建与天安保险公司这样的纠纷,梁科长说,如果估价的数字双方不服,当然最终的途径也可以将对方起诉到法院。记者陈关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