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行刑前突然翻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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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7:2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 颜宇东通讯员周传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次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于近日将罪犯罗干奇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今年1月12日傍晚,家住炎陵县鹿原镇的罗干奇,在炎陵县城租乘邻村村民王建财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回家,双方因租车费发生争吵,罗用铁锤将王当场打死,搜走其身上的钱财逃走。 罗归案后被株洲中级法院判处死刑。执行前,罗突然翻供,谎称王是被同镇村民段某杀死,且王遇害时他在现场。省高院遂依法向株洲中院下达了停止执行死刑命令,并指令株洲中级法院调查核实。 炎陵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发现,段某没有杀人动机,且案发时段某与其女友在一起。省高院于是第二次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