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的威力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7:5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张峰 所谓“规则”,是明确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而“潜规则”,当然就是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大家私下里都共同遵守的“制度”、“章程”了。规则性的东西,因为是“明”的,就不好藏什么猫腻;而“潜规则”,因为是“潜在”的,“心照不宣”之中,便常常藏了一些“污”纳了一些“垢”。 说到“规则”和“潜规则”的效能,也颇有些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规则”因为光明正大公道正直,常常被用来挂在墙上做摆设;而“潜规则”呢,因为能带来大家均可意会的“好处”,虽然见不得人,却常常被人们严格地遵守着。这样说来,“潜规则”的效能倒是比“规则”要好了。这样的结论,有人肯定不相信,那么,我们就来看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最近,成都市在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规定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时,各县(区)不得再搞迎送活动,否则将在年终目标考核中受到处罚。此令一出,一位县委书记却公开表示:“宁受处罚也要搞边界迎送。”他坦率地说:“倒不是说不想遵守有关规定,边界迎送其实耗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没有哪一个领导因为你搞边界迎送就不高兴拂袖而去的,至少我没见到过。说穿了,边界迎送之类的事情就是给上级领导一个面子,让他们显得有威严和权势。如果你不搞这一套,他的领导风范在哪儿体现呢?这就是官场沿袭已久的潜规则。别人都搞,你不搞,那你肯定是自找难堪。所以,我们宁可受罚,也要搞这些边界迎送之类的东西。” 此例中,成都市委、市政府的“规则”败在了某县委书记一直遵守着的官场“潜规则”面前了。县委书记不守市委、市政府的“规则”,自然要受到“规则”的惩罚——在年终目标考核中受处罚(这是公事公办的处罚)。县委书记如果不遵守官场“潜规则”,也要受到“潜规则”的惩罚——不仅仅是“难堪”,更要命的是拂逆了上级领导的“威严”和“权势”,让上级领导的“领导风范”无从体现,从而在上级领导那里留下很不好的印象甚至开罪于上级领导(这是私对私表面上不说私下里记着的处罚)!两害相权取其轻,看来,在年终目标考核中将要受到的“处罚”是远远不如“得罪领导”那么厉害的。无论如何不能得罪领导的官场“潜规则”其实已触到了现行体制的痛处———下级的前途命运系于上级领导,一旦上级领导对下级的“印象”不好,其前程就岌岌可危了!官场“潜规则”击中的恰是下级的“要害”,其威力也就不言而喻了。 两年前诸多媒体都报道过一个名叫夏一松的人的事状。夏被派到跑官买官卖官已成官场“潜规则”的某县当县委书记,他想坚守党性原则组织规则不收礼不受贿不卖官,结果,他竟然在这个县呆不下去了。他说的话没人听,或者听也是阳奉阴违,他做的决定没人去执行,而且,反映他的“问题”的人也风起云涌。没过多久,另类的夏一松、违背了该县官场“潜规则”的夏一松、孤掌难鸣的夏一松黯然离开了该县。这就是“潜规则”的威力。对照着这样的事端,我们再来看一些腐败官员“栽倒”后的感叹“周围的人都在贪,我不贪混不下去啊”这样的说辞,它就关涉到了“潜规则”。这种“潜规则”不真正扫除,惩治腐败就不能真正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