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业准入市场门槛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9:1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徐海星通讯员黄秀苗)昨天,广东省工商局正式对外宣布:经过“改革”后的企业注册登记办法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其中,在“试行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上以及“放宽经营范围核定”等方面,广东又走在了全国的前面。 准入市场门槛降低 对于此次改革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部分条例,省工商局副局长乐朝沛告诉记者,以前“重登记、轻管理”的作法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在市场经济里,对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就应当降低门槛、放宽条件、方便进入。市场准入门槛高低,不等于市场经济秩序好坏。 企业以后不敢随便破产 现行的将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一并审核的制度,不利于市场主体的及时进入和退出。新办法规定,凡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经营项目需前置审批而暂未取得批准文件的,经企业申请,可暂核发经营范围为“筹办”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因故停止经营,而要求保留企业法人资格、取消经营资格的,可予办理,原经营范围予以删除,改核“仅供清理本企业债权债务使用”。 乐朝沛介绍说,这项改革措施,可以有效解决目前企业经营项目需办前置审批,而不能及时取得法人资格,不利于办理筹建事项的实际困难;也便于企业终止经营活动后,仍需保留法人资格办理有关善后事项。据记者了解,以前,由于企业申请破产后同时失去法人资格,从而可以逃避债务,这导致一些企业主动“乐意”申请破产,而新的办法实施后,企业即使破产,同样要接受法院审查,偿还债务。 加大收费优惠的扶持力度 乐朝沛副局长说,工商部门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登记管理收费标准、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贫困山区居民开办个体户、私营企业收购国有集体企业,制定了四项减免或降低工商行政性收费政策。据统计,今年l~9月,全省工商系统为此减免个体私营企业行政性收费2181.3万元。 企业准入市场7大放宽条件 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是市场经济保持活力的“细胞”。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可有效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适时催生市场主体,为市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省工商局此次推出的系列“大放宽”包括: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注册资本降至30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6000万元以上。其中,允许属科技型私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500万元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3000万元以上。 ———放宽新兴行业的登记。对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而出现的新兴行业,凡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且有利于方便群众生活,增加就业,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应予以积极支持,试行登记注册。 ———放宽企业对外投资比例。无论公司还是非公司制企业对外投资(含参股)数额由投资者依法自行确定。 ———放宽科技成果作价出资比例。以经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评估机构评估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其比例不受限制,由股东协商确定。 ———放宽企业名称登记的条件。注册资本在600万元以上和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外向型民营企业,以及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省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或山区从事生产型、科技型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冠省名。其中,国有、集体企业整体改制为私营公司制企业的,允许沿用原企业名称,并加“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放宽个体工商户变更为私营企业的登记条件。对符合私营企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引导其规范登记为有限公司。 ———放宽经营范围核定。企业经营范围由企业章程规定,除前置审批及专营专控商品、项目外,原则上按企业申请核定,既可按小类核定,也可按大类核定;商业企业可核定“国内贸易”、“商业批发、零售”。企业从事经营不属前置审批及专营专控商品、项目的,即使营业执照未列明,也不视为超越经营范围。需批准的专营专控商品、项目,须在营业执照上具体列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