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出台欠薪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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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9:29 沈阳晚报 |
新华社南京11月25日电(张好林)无锡日前出台欠薪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拖欠职工工资者将不得买房、买车、出国,直至接受经济和法律上的双重惩罚。 按规定,企业必须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一旦发生欠薪,企业必须及时向企业工会和劳动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欠薪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出国;取消其评先评优评奖资格;企业不得购车、买房;欠薪三个月以上的,企业经营者的工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实行年薪制的将扣减其年薪直至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