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教育经费集中支付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9:42 贵州日报 |
让每一分教育经费都接受专门机构的监督,教育经费的支出真正成为“阳光支出”。这是河北省唐山市建立教育经费集中支付制度后形成的新局面。 所谓教育经费集中支付制度是指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教育经费集中支付中心,县级财政每年按预算把教育经费足额拨付给教育集中支付中心。这些经费不再下拨给乡镇、学校,而是由中心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中心只下拨经费额度,这些经费的使用权虽然没有变,但其管理权和监督权却由支付中心负责。教育集中支付中心成立后,各中小学校和乡镇教育办公室不再设财务机构和银行账户。 作者: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