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我省劳动监察部门将与法院、建设部门等联手——全面清理拖欠民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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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0:12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11月25日,记者从全省民工工资座谈会上获悉,即日起到2004年1月底,我省劳动监察部门将集中力量清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为从源头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我省劳动监察部门推出了工资保证金制度,即要求企业按承包工程总价的1%缴纳工资保证金。目前,该项制度已经在贵阳和铜仁全面推行,其它地、州、市也将逐步推行。劳动监察部门还与法院、建设部门、银行、工会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清理、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孙队长介绍: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我省明年将推行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制度,劳动部门将从年检情况、劳动者的日常管理以及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反映三个方面对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获得A级的将免年检,考核结果还将纳入工商年检范围,另外,今后有关部门在对国有企业评选先进或文明单位时,也要征求劳动部门的意见,同时,这也将直接影响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 据介绍:今年仅前三季度我省劳动监察部门就为民工追回拖欠的工资5717.72万元。 (何先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