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母校一审被驳回 两大学生再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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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0:1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未能达到55分就不能得到毕业证”、“考试作弊不能获得学位证书”,遭遇此规定的两名大学生对这两个规定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并将学校告上法院(本报曾报道),在一审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后,又提出了上诉。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这两个大学生再次成为焦点。 案由一:英语过关=毕业证? 1999年,时年21岁的龙继曾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进入贵州师范大学政治经济系法学专业学习。在校期间,按照学校的安排,他先后完成了其他课程的学习。2003年5月15日,龙继曾接到学校通知,因为他的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没有达到规定的55分的分数线,学校决定暂时不发给他毕业证。得到这个通知,龙继曾请求学校将毕业证和学位证颁发给他,其要求没有得到满足,遂于今年8月20日将学校推上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学校颁证法定职责。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学校的行为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授权,驳回了龙继曾的诉讼请求。 龙继曾对此判决不服,向贵阳中院提起上诉。 昨日的法庭上,龙继曾认为,没有法律规定英语三级考试没有达到55分就不能得到毕业证和学士学位,师大也并未被授权自主规定“毕业条件”。 贵师大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学校有相应的办学自主权,学校早已明文规定学生英语必须过三级才准予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学校不发给其毕业证和授予学位是合法的。 案由二:考试作弊=没有学位? 23岁的张森现在是一名教师,住在广东。1998年9月,张森因成绩优良,从黄平县民族中学保送进入贵州师范大学外语系学习,在校4年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但是由于他在2001年6月考试时作弊,学校在其毕业时不授予其学士学位。 昨天的法庭上,张森因故没有出庭,其代理人认为,学校不授予学位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学校认为,根据规定,“考试作弊查有实据者”不授予学位。 审判长告诉记者,这类案件很少见,法院将择期作出公正的判决。 原告:我为什么“吃螃蟹” 庭审后,记者采访了龙继曾,面对这场官司,他说他很乐观。 龙继曾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材料,他说,材料上的人有很多都没有得到毕业证或学位证。 “他们没有想到打官司,而你却走到了这一步,原因是什么?”记者问。 “其实很多同学对这种规定都有意见,我是学法律的,我不站出来谁站出来。”龙继曾说。 “你是一开始就铁定心打官司吗?”记者问。 “不是,当初我并没有想到要打这场官司,因为如果在毕业一年之内考试满55分,得到毕业证还是有可能的。但是学校扣下了我的证,让我失去了许多求职的机会,我多次和学校交涉都没有结果,就想到了法院。”龙继曾说。 学生说法不一 昨天下午,记者在两所高校随机采访了一些学生。大多数学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不约而同地拒绝向记者透露他们的名字。 许多学生都对龙继曾等的勇气表示钦佩,一名男生说,龙继曾的做法,是对惯常的思维的突破。甚至有一名学生戏称龙继曾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也有一些学生表示,学校对获得证书所作的规定,是为了维护证书的纯洁性,去质疑甚至挑战这些规定是对学校严谨学风的破坏。 律师:这是一个好现象 针对这两个案件,记者采访了贵阳民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万兴。他认为,这两场官司说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在不断增强,不论这场官司是输是赢,龙继曾等人用法律来解决争议的行为,都是一个好的现象。 (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