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朝他脸上泼硫酸子女被告上法庭,受害人索赔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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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0:2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两年前,安顺市民谭顺国无故被一老人泼硫酸毁容。今年9月,经鉴定,该老人为精神病患者。警方依法撤销了此案。无奈之下,谭顺国只得将老人的两个子女推上了被告席,索赔13万元。 据48岁的受害人谭顺国介绍,2001年12月6日晚上8时许,他正在安顺城区老大十字附近的安顺饭店摆烟摊,一抬头,突然看见一老人双手端着一把塑料水瓢向他走来,瓢内热气腾腾的。突然,老人将瓢内的液体猛然向毫无防备的谭顺国泼去,谭顿时感到满脸像火烧一样疼,眼前也一片黑。老人泼完后立即离开了现场。一邻居见状,迅速将谭顺国送到医院治疗。46天后,因无钱医治,谭只得出院回家,而他已被硫酸毁容。后经安顺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为重伤,属五级伤残。 谭说,后来他才知道对他泼硫酸的老人叫韩某,住安顺城区。自从被毁容后,谭顺国几乎每天都呆在家中,不愿出门,就连父亲去世,他也未露面参加葬礼。今年9月23日,经省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科鉴定,结论为韩某患有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在幻听及被害妄想支配下,实质性的辨认能力及自控能力丧失,评定韩某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据此,安顺市西秀区公安局依法撤销了该案。无奈之下,谭顺国只好将作为韩某法定监护人的儿子和女儿推上被告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13万余元,另外要求继续治疗及面容整形的费用也由被告承担。 据了解,安顺巨人律师事务所从安顺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此案后,已决定免费为家境困难的谭顺国提供法律援助。西秀区法院已受理此案,不日将开庭审理。 (徐荣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