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蛇头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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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0:44 今晚报 |
据新华社台北11月25日电(记者陈键兴范丽青)台湾苗栗“地方法院”25日对“8·26”大陆私渡女子被溺毙案作出宣判,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2至3年。8月26日凌晨,叶天胜、曾炯铭和王中兴、柯清松分别驾驶2艘舢板出海接载私渡大陆女子26人进入台湾地区。当日清晨,舢板被台有关方面发现后疾驶逃窜,叶天胜、曾炯铭命船上13名大陆女子跳水逃逸,所幸当时所处水域很浅,所有人安全上岸。 王中兴、柯清松在驾驶舢板逃逸中,还未达到岸边浅水区域,在明知水深不明、水温不高,且多数私渡女子出海已两天,晕船呕吐、体力虚弱等情况下,为减轻舢板重量加速逃逸竟迫使大陆女子跳海。判决书说:当时,大陆女子若稍有迟疑,“二人即分别以手推拉或碰触肢体之方式,促使其跳海”,王中兴甚至还抓住大陆女子的头发及身体部位,将其强行推入海中。 判决书指出,王中兴强推大陆女子下海,造成多人死亡的重大悲剧,手段残暴毫无人性,在侦、审过程中饰词狡辩,毫无悔意,决定判处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