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私渡女溺毙案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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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0:55 武汉晚报 |
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8-26大陆私渡女子被溺毙案”,震惊海峡两岸。经过近一个月的审理,台湾苗栗“地方法院”25日上午宣布了一审判决结果,4名案犯中主犯王中兴被判处死刑。另外一名主犯柯清松由于在审理中指认了王中兴的犯罪过程,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叶天胜和曾炯铭分别被判处3年和2年徒刑。除了刑事处罚,4人还分别被判处了不同金额的罚金。 今年8月26日清晨4点多,这4名案犯分乘两艘快艇,载运26名大陆女孩在台湾苗栗县通宵海边准备偷渡上岸时,被台湾海岸巡防人员发现追击,王中兴、柯清松、叶天胜、曾炯铭四人,为了逃避罪责,竟不管船上大陆女孩会不会游泳,强迫她们跳海,并手推脚踢,硬把她们赶下漆黑冰冷的海中。这些被推下海的女孩有6名女孩不幸溺水死亡,剩下的被台湾海巡队救起。8-26案件发生后,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迅速展开抓捕蛇头的行动。8月29日,不到三天时间,这起偷渡大案的主要涉案人员就纷纷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