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与责任到位(你谈我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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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03:21 人民网-华南新闻 |
禾草 前不久,广东江门侨乡某市街头上演了可歌可泣的一幕:公安干警、商人巨贾、普通群众为正义感所驱,自发地形成一股合力,形成一个英雄群体,面对手持凶器的亡命之徒,毫不畏惧地与之搏斗,最终将歹徒制服。据报道,英雄义士的壮举不仅保护了人民的生命财产,而且让人们看到了正义的力量,其感召人、鼓舞人的作用自不待言。 人们崇尚见义勇为,是因为它实在是难能可贵。试想,无关你个人的事,却要你置个人安危于不顾,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这确实需要勇气。如去年8月间,在从广州到深圳的长途客车上,7名歹徒企图行骗,在阴谋被识破后,图穷匕首见,突然动手抢钱,车上乘客被洗劫一空,但没有一人反抗。同样的悲剧在我们身边也曾上演过。 是谁壮了歹徒的胆?是司机、乘务员和旅客自己。抢别人的钱,你视而不见,当缩头乌龟;抢你的钱了,你还忍气吞声,歹徒不大抢特抢才怪呢!见义不为、愚昧、懦弱致使歹徒丧心病狂,为所欲为。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异于懦夫,无疑是犯罪;墨子说:义,天下之良宝也(《墨子·耕柱》)。见义勇为,是打击犯罪的良策,如果人人能见义勇为,犯罪分子将无异于过街老鼠。因此,我们呼唤见义勇为。 但是,在法制国家里,要维护社会的安定,更应该靠责任到位。公安干警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要责任人,应该对辖区的治安负主要责任;而在汽车、火车上主要负责的应该是乘警、司机、售票员。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我们经常碰到的情形是歹徒在行骗、行凶,司机、乘务员却置身事外。如此这般,即使有再多的人见义勇为,于社会治安来讲恐怕也无济于事。 见义勇为属于道德的范畴,责任到位属于制度建设。道义上,我们提倡见义勇为;法制上,我们呼吁责任到位。我们希望看到英雄矫健的身姿,我们更希望看到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局面。不要等英雄流血后献鲜花,而应让罪犯在到位的责任面前遁迹。 《华南新闻》 (2003年11月27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