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援助条例 让贫困群众打得起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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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04:51 重庆晚报 |
本报讯困难群众“有理无钱”打不起官司的现状可望得到根本性改变——昨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启动审议《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草案)》,今天将就此进行分组审议。 据悉,该条例已在11月10日的市政府常务会上通过,如今将它提交给人大,是想让这一“民心条例”上升为地方法规。这是国家出台法律援助条例后,我市在全国率先对法律援助启动地方立法程序。 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田军介绍,此前有关人士对是否制定该条例存在争论。一种意见认为现在时机不成熟,欠缺可行性;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成功经验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确认,法律援助工作业已暴露出经费不落实、律师敷衍了事等问题,急需通过地方立法加以纠正,以确保困难群众真正请得起律师,打得起官司。 田军说,法律援助是市政府今年确定的八大民心工程之一,多年来市人大代表十分关注这一立法进程,期待充分体现立法为民的宗旨。(记者朱明跃)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