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务员乙肝禁令亟待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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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07:0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浙江11月26日电11月20日,浙江。一份由1611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签名的“要求对31省区市公务员录用限制乙肝携带者的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和加强乙肝携带者立法保护的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启程了。这份建议书5000余字,共150多页,分别寄出了五份,除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法制办之外,还寄给了三个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组副组长蔡定剑。 1.2亿人无缘考公务员 “31个省区市的《公务员检验标准》将携带乙肝病毒判为不合格,将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排除在公务员队伍之外,剥夺了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公务员这一职业的权利。这严重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我们的劳动权,也侵犯了我们的平等权”。 ———摘自建议书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中国共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经常发病人群为3000万。在这份建议书的第一部分,建议书发起人之一小谷子和他的“战友们”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注中国1.2亿人的权益问题。 “战友们”,实际上是一群网友,他们都是HBVER———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在一个名为“肝胆相照”的网上论坛相识,聚拢。这份建议书,酝酿了3个多月,其间经历了两件大事:浙大学生周一超刺杀人事干部案开审和安徽芜湖青年张先著状告当地人事局“乙肝歧视”案受理。 今年的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应届毕业生张先著报考芜湖县委办公室经济管理人员,他的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在近百名竞争者中排在第一位,他被查出感染乙肝病毒,芜湖人事局因此宣布张先著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人事部门判定张先著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是1999年颁行的《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按照这一规定,携带乙肝病毒者,包括大三阳、小三阳,不论其传染性大小或有无传染性,都不能录用为公务员。 11月21日,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说,这一公务员招录规定明显违背了我国的宪法精神,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宗旨也是背离的。 “不管这个案子最终是胜诉还是败诉,我坚信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限制性规定最终都会得到纠正。”周伟是张先著案的代理律师,在他看来,打这场官司,就是通过帮助张先著实现公务员的梦想,来维护宪法赋予每个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平等权利。 3岁婴儿上不了幼儿园 “乙肝病毒携带者面临着入学、就业、婚姻等诸多方面的困难,他们的受教育的权利、劳动的权利被剥夺,他们在婚姻方面屡屡受挫。来自社会的莫名的歧视和非难使他们苦不堪言;他们被逼入绝望的境地,小到失去工作,失去朋友,大到杀人自杀。这样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就在你的身边。乙肝这一病毒,对人类的危害,远远超过病毒本身,我们作为一个当事人,体会深刻。” ———摘自建议书 10月初,一位母亲替自己3岁儿子在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题目叫“叔叔阿姨让我上学吧”。“亲爱的叔叔阿姨,当金秋的阳光照着一群群小伙伴们欢天喜地跨入校园大门的时候,我却要在孤独、落寞中度过本该金色的幼年时光。 ……我妈妈的血液是大三阳,在我(今年9月)要读幼儿园的时候,也被查出是大三阳,被告知不能上幼儿园。我的妈妈万分焦急。 ……但是,在现在的医疗情况下,我有可能终身不治,等到转阴的那一天,我也已经错过了读幼儿园的年龄。叔叔阿姨对他们的孩子说,‘他有病,会传染的,不要跟他玩’。所有的伙伴都上幼儿园了,我只能跟地上的小蚂蚁说说话,和树上的毛毛虫讲讲故事……但是地上的小蚂蚁,树上的毛毛虫,他们都有自己的小伙伴。……我也要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童年乐园———幼儿园。” 三代母婴垂直传播。在这个家庭里,外婆、母亲和儿子都是“大三阳”,三代人的名字同时出现在小谷子的建议书上。 “如果规定不改变的话,我儿子永远无法上学。这太残酷了,他才三岁。”这位母亲说:“每当路过学校,孩子情不自禁地往里跑,我只能拼命把他往外拉,心里真是在流血。” 张女士也是一位携带乙肝病毒的母亲。因为请医生开了假证明,她的孩子上了一个学期的幼儿园。但在第二学期,孩子的病被查出来。此后张女士不断地向当地卫生局、教育局申诉,始终不能要回孩子上学的权利。 “总有一天墙是会倒的” “携带了乙肝病毒只是表明了今后有病变的可能,但也有不病变的可能,或者病变治疗痊愈的可能。资料表明,许多乙肝病毒携带者一生不发病,到死还不知道自己携带了乙肝病毒。而为了这种可能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被剥夺了求学、就业的机会。乙肝两对半检查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摘自建议书 连日采访,记者所面对的一个事实是,那些“肝胆相照”的“战友”们,那些在建议书上慷慨陈词与签名的HBVER,绝大多数尚不敢暴露他们的真实姓名、真实单位,甚至生活的具体城市。 但在150多页的建议书上,他们的主张明确而直接:“我们建议:全国人大要求国务院修改《公务员暂行条例》,统一全国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并删去将携带乙肝病毒判为不合格的规定。 我们建议:全国人大成立专门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国歧视、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就学、就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执法检查,给予纠正。 我们建议:在入学、招聘时禁止进行乙肝两对半检查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只检查肝功能,保护公民隐私权。 我们建议:全国人大通过决议,国家鼓励公民打乙肝疫苗,建议国家逐步为全体公民提供免费的乙肝疫苗。” 11月20日,谈及建议书,周一超的二审辩护律师邓继祥态度乐观:乙肝涉及到1.2亿人的切身利益,国家不能不考虑这1/10人口的呼声,“公务员条例的修改是非常有希望的。” “改起来并非易事。”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章剑生则认为:乙肝涉及的面太广,从地域上讲,全国各个省市都有限制性条例;从行业来讲,基本上所有的国家机关、企业、集团单位都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 “最关键的是,这个社会有根深蒂固的乙肝歧视。”作为在建议书上签字的学者之一,章剑生并非不认同这一行动的意义。“打个比方,一个人去撞墙,撞一下它不会倒,撞两下也不会倒,但是你不停地敲打,不停地重复,总有一天墙会倒的。” 新京报供稿 乙型肝炎与“大、小三阳”() 乙型肝炎是病毒性肝炎的一种。人们常说的两对半则是乙型肝炎的五项检测指标。在乙肝“两对半”化验中,人们习惯把表面抗原〔HBsAg〕、e抗体〔抗-HBe〕、核心抗体(抗-HBc)这三项同时呈阳性称为“小三阳”,这时机体病毒复制相对静止,病毒含量相对较低。把表面抗原、e抗原〔HBeAg〕、e抗体〔抗-HBe〕这三项同时呈阳性称为“大三阳”。这时机体病毒复制相对活跃、病毒含量较高。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27日 第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