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通过国亲版“公投入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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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9:26 人民网 |
人民网台湾消息:台湾“立法院”今日下午四点四十五分开始表决“公投法草案”有关适用事项条款,泛蓝阵营在人数优势下,“立院”经过8次表决通过泛蓝军“公投入宪”版本,除公共政策与法律案外,“全国性公投”将适用于“宪法修正案”的复决事项。“立法院”在今天下午的“公投法”表决中,就关键的“统独公投”中通过程序设限的国亲版本(即“统独公投”本身不设限,但设定“公投”事项审定要由“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掌控)。 今日表决最关键的国亲第2条修正版本,最后关头排除了任何有关“国旗”、“国号”、“领土”变更议题。 最后表决通过的国亲修正版“公投适用范围”包括“法律复决”、“立法原则的创制”、“重大政策的创制或复决”、“宪法修正案的复决”,换言之,民众仅能被动地就已提出的修宪案进行复决,但无法主动提案进行修宪。 “公投”主管机关由“行政院”(“全国”性“公投”)、地方政府(地方性“公投”),形成了一份无正、负面表示的提案版本。 国亲版本是以114票赞成通过,反对96票、没有立委弃权。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