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院首次披露中国首例期货监管渎职案内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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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08:3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七日电(记者于晶波)数年前震动京城的“新国大”集资诈骗案卷走了三千多名期民的五亿余元人民币。该案不仅是一桩诈骗大案,亦是中国首例期货监管渎职案。今天,查办“新国大”案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首次对外披露了“新国大”系列渎职案,一份涉及证监、工商、银行等部门的渎职、受贿官员名单被公布于众。 一九九八年七月,“新国大”集资诈骗案案发。台湾人曹予飞自一九九七年四月至一九九八年七月先后以“新亚东”投资咨询公司等公司名义,以代理期货交易为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京疯狂进行集资诈骗活动,短短一年内骗取三千余名客户五亿余元人民币,并通过隐秘途径将大部分资金转移境外,造成大部分资金无法追回。二000年三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主犯曹予飞死刑。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新国大”专案组在完成关于诈骗罪的公诉任务后发现,在“新国大”集资诈骗案的背后隐藏着相关部门监管人员严重的渎职行为。 原北京市工商局企业登记处处长张连成首先被查出。张连成在收下曹予飞托人转送的二万元人民币贿赂款后,利用职务影响,仅使曹予飞因超范围经营受到警告处罚,客观上掩盖了其利用“新亚东”搞集资诈骗的罪行。 原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管办的期货处处长宋远继而被揪出。这位肩负重责的监管官员,在明知中国证监会已在一九九五年年底停止了期货经纪公司异地申办营业部审批的情况下,仍于一九九七年六月收下了“新国大”涉案人员的申办材料,既未按原规定上报中国证监会,亦未向办内领导汇报。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一封揭发“新国大”涉嫌非法集资的举报信放到了宋远办公桌上。因查处非法集资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管辖,人行营业管理部派郭敬民与宋远联合检查。郭敬民的全部检查工作是从一套伪造账目中随手拿出两本翻了翻,在核实了红色数字代表亏损这惟一的问题后,就十分肯定地得出不是非法集资的结论。郭敬民由此得到了一部手机和五千元顾问费。 目前,曹予飞已被执行枪决,三名渎职官员宋远、郭敬民、张连成等人正在监狱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