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大火“烧”出保险意识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09:14 沈阳晚报 |
望子成龙是所有家长的心愿,很多家长千方百计节衣缩食,省下有限的钱供子女在海外求学。但他们往往对海外的情况缺乏了解,又加上两地相隔遥远,在他们即将送走孩子出国时,关于孩子的生活学习,特别是个人安危都是他们极为关心却又无法左右的事情。发生在俄罗斯友谊大学留学生宿舍的这把大火,尽管目前被证实是一种意外,但是也在某种程度上烧怕了很多留学生、想要留学的人们以及他们的家人。留学生们怎样保护个人安全?出国留学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11月27日,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驻沈办事处相关负责人。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每次从该办事处走出去的学生,在临行前他们都会为学生们做行前指导,并给学生们提出三条注意事项:一、遵守当地的法律及学校的校规,遇到问题要注意运用法律武器;二、积极参加保险,不要因小失大;三、遇事主动与我驻外使馆联系。这位负责人讲,注意事项当中的第二项参加保险尤其重要。许多留学生所去的国家,福利待遇好,保险十分必要而且有益。一旦遇有万一,将会得到很大限度的资金保证和保险。为此,在保险方面千万不能吝惜金钱。 在此次大火之后,尽可能地办理保险,特别是办理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成了众多留学生和想要出国留学的人们的共识。然而,这把大火,这场意外,却让很多留学生遭遇了一场极为特殊的尴尬。 大火燃起的六号楼,住的绝大多数是2003年的新生。这些学生,相当一部分是在9-10月份入校。很多人还没有来得及办理各种保险,却要面对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以住在六号楼的沈阳籍学生李红和冯昕昕为例,两人分别于11月份和10月份来到友谊大学读书。事发前李红给父母打电话时表示,学校将要组织他们于11月24日体检,一是例行检查,二是与办理医疗保险有关。可是,大火毫不留情。在李红等很多留学生们还没等办理相关保险时,它已经酿造了一连串不幸的事实。沈阳的这两名女学生属于万幸,尽管没有办理保险,但人身和财物损失都很小。可是和他们入学差不多时间、并没有办理相关保险的那些伤亡的学生,该怎样找回属于自己的权益? 11月27日,记者在采访俄罗斯友谊大学驻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时,他们表示,该校留学生在入校后,校方都要求办理医疗保险,其他如人身意外保险等是自愿选择的。当记者问及六号楼里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没有办理保险该如何处理,他表示校方肯定会拿出恰当的处理意见,相信中国驻俄大使馆也会与当地政府磋商,共同保护受灾学生的利益。本报记者贾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