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店丢钱迁怒店主 报复杀人房客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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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09:40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住店后发现现金遗失,怀疑是店老板所为,房客竟将旅店老板娘杀死,老板杀成重伤。11月27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这个房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7月16日下午,山东农民王德成入住贵阳湘黔旅社,自己所带的3100元现金丢失,怀疑是旅社老板周某某所为。8月2日,他再次入住该旅社,并在第二天在体育馆处购买了一把榔头。8月5日凌晨4点钟左右,王德成到旅社值班室,对准梦中的周某某,用榔头打,用随身的杀牛刀杀,致使其成十级伤残。周某某的妻子发现王德成行凶后,王德成又将其杀伤,遂逃离现场,周妻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王德成因琐事而报复他人,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虽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一定悔罪表现,但其犯罪手段、后果均属严重,应依法惩处,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赵车 曹源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