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死人逃逸年半落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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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0:0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欧阳晨)昨天傍晚6时,河南人李强(化名)埋着头慢慢走进了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心中万分后悔。在交通肇事逃逸一年半之后,李强被群众举报落入法网,所面临的将是法律更为严厉的制裁。 抓捕李强是因为他在2002年6月9日所犯下的一宗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是日凌晨3时25分,李强驾驶一辆小货车在工业大道庄头附近将巫某撞翻在地,之后弃车而逃。两天后,李强逃回河南老家,巫某则被送往医院两天后不治而亡。 在事故发生半年后,李强见风声不紧,于今年再次回到广州,和妻子一起在某市场干起贩卖蔬菜的生意,依然开着一辆农夫车行走在广州的大街小巷中。转眼半年多过去了,从来不看报不看电视的他原本以为这样就会没事。然而就在11月21日,广州市交警支队发布了《关于敦促交通肇事逃逸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发布后第3天,也就是在11月24日,李强被人举报了。3天后,也就是昨日中午不到12时,海珠交警大队的民警找上了李强位于海珠区的住所,在睡梦中将他抓捕归案。 交警支队的民警告诉记者,李强是第一个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抓获的交通肇事逃逸者,举报群众将获得200元至5000元的奖励。广州市交警支队欢迎广大知情市民积极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