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来穗投资可走“绿色通道”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0:2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 (记者植文秀、金叶通讯员梁兴华)广州市工商局将开设专为港人投资服务的“绿色通道”,昨天举行的“CEPA-香港企业投资广州审批登记政策研讨会”上,广州市工商局公布了一系列对香港投资者的措施: 1、开设为港人服务的“绿色通道”2、建立两地中小企业交流协作 附:香港居民在广州设立个体工商户的有关规定和登记程序 便利:其设立依照我国现行有关的登记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进行,无须经过外资前置审批。 条件:核定的经营范围不包括特许经营,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资金数额由申请人自报,币种为人民币或港币。 登记程序:香港居民凭本人香港身份证或特区护照、回乡证,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分局进行名称查询,经名称核准之后,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有关开业申请资料,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分局申请登记注册。(植文秀、金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