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增发农村低保残疾人生活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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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0:2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为了改善和提高农村低保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日,崂山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农村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增发生活补助金,一级、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3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20元。这一做法开创了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先河。 据介绍,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区政府每年拨款近20万元,在最低生活保障线由802元提高到1000元的基础上,对低保中的残疾人再增发生活补助金。凡是具有崂山区常住农业户口、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残疾人,均可按照标准申请领取补助。目前已经领到补助的首批451名残疾人生活最低标准达到了每月70-80元,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本报记者王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