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女大学生宿舍内遭抢劫强暴 学校称是讹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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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0:50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1月28日电据北京晨报报道:日前,20岁的女学生小杨将她就读过的民办大学北京某学院起诉到海淀区法院。小杨说,她同另一名女同学在学校宿舍遭到强奸抢劫,但学校一直不承认此事,并称她们是敲诈。为此,她起诉要求学校退还8000余元学费并赔偿精神损害费10万元。 女生:深夜歹徒闯入宿舍 从云南到北京还不到一年的小杨说,今年9月,自己接到北京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后到该校报到。9月19日,她们才搬进昌平沙河新校区住宿。小杨说,她们刚进去时住宿楼还没有完全建好,从9月19日到22日,她们一直在自己打扫楼内的建筑垃圾。在此期间,每天都有民工在继续施工。小杨与另一个女生住在离二楼楼梯口不远的2034号房间。 “学校没有给我们宿舍钥匙,出门锁不了门。宿舍楼3个出入口都可以进出,也没有保安与管理员。”小杨说,她们一直对宿舍的安全问题比较担心,但没有想到事情还是发生了。“9月23日凌晨2时左右,我被惊醒,一名男子手持刀具闯入房内。我们把钱给了他后,歹徒并未罢手,后来还对我们实施了强暴。”早上6点钟,小杨就和另一个女孩向警方报了案。当天晚上她们不敢回校,就同另一个女孩住在旅馆里。她们就此事找学校,学校保卫处的一位处长告诫她们,此事不要告诉家长,如果让家长知道了,责任自负。 学校:她们是报假案讹诈 让小杨接受不了的是,她们离开学校不久就有同学告诉她们,学校有老师说她们两个是为了讹诈学校而故意作秀。该校一位负责人说,小杨她们是在报假案,她们的目的就是想退学,后来看公安机关都很重视了,又想讹诈学校。 小杨说,她们报案后,公安机关已经做过两次现场勘察,把被刀割破的内裤,带血的、有精斑的床单都拿走了。她们本人也做了法医鉴定,公安局还要她们去画了像(描述歹徒的容貌特征)。 专家:案情若属实学校要担责 小杨说,这件事发生后,她向学校提出退学,但是校方称,要她先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根本就不同意退学。小杨要求退学费,学校答复退学可以,但是不退学费。原本抱着美好愿望来京求学的小杨说,现在学不能上了,又不敢跟家里说这里的情况。最后,她们将北京某学院起诉到海淀区法院。 小杨的遭遇引起了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的重视,该协会教育法律维权热线赵晓亮、李昆仑律师已经接受小杨的委托,并以法律援助的方式为小杨讨公道。 昨天,记者一直没有联系上北京某学院。据了解,此案正在海淀区法院审理中。如果强奸案存在,学校要承担什么责任呢?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刘景一副教授对记者说,学校管理没有跟上去,学生被人强奸,学校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学校招来学生,不管在教学合同中有无约定,学校都要对学生的安全承担责任。至于学校称学生敲诈是否构成对学生的侵犯,主要看强奸案是否真的发生。如果真有强奸案,学校真有称学生敲诈一说,就要为此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