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迷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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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0:5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迷信泛指对人或事物的盲目信仰或崇拜。在我国历史上长期活动的卜卦、相术、风水、算命、拆字、招魂、圆梦等大多产生或流行于封建社会,习惯上称为封建迷信。宗教信仰与迷信在认识论上有共同之处,它们都相信和崇拜神灵或超自然力量。 但是迷信不属于宗教范畴,其区别在于:第一,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宗教在适应人类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特有的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和与此种信仰相适应的宗教理论、教义教规,有严格的宗教仪式,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有严密的宗教组织和宗教制度。而迷信既没有共同一致的崇拜对象,也没有既定的宗旨、规定或仪式,也不会有共同的活动场所。迷信职业者不过是利用迷信活动骗人钱财,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第二,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宗教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人类的各种思想文化,与政治、哲学、法律、文学、建筑、绘画、雕塑、音乐、道德等意识形式相互渗透、相互包容,成为世界丰富文化的成分。迷信不具有这些特点。第三,宗教有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依法进行管理,开展规范的宗教活动。在国家法律范围内,宗教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都受到保护。国家鼓励和支持宗教发扬各自的积极因素,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迷信只是少数迷信职业者图财害命的骗术,某些迷信组织更是藏污纳垢,残害群众,甚至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国家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一切合法的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各种不属于宗教范围的、危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的迷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