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车上路加收“通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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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0:59 贵州日报 |
针对近年来货车超载严重损害公路桥梁的现状,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最近联合下文,决定对超载货车上路加收“通行费”,即载重货车将按实际所载货物重量征收“通行费”。这项新政策还特别规定,对超载200%以上的车辆将按规定通行费的5倍收取过路费。 作者: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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