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八局构皮滩施工局 监督分包队伍按时支付民工酬劳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0:59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中国水电八局构皮滩施工局在全力抓好工程施工各项工作的同时,及时支付分包队伍工程资金并监督分包队伍支付民工工资。截至10月底,共支付下属分包队伍工程结算款820余万元,占分包工程项目已结算金额的95%。按时拿到报酬的民工们,全身心投入到工程施工中,施工场面一片繁忙景象。 构皮滩电站是我省“西电东送”的标志性工程。2001年11月,先期进驻构皮滩电站参加工程施工队伍之一的水电八局构皮滩施工局,在所承接的左岸进场公路第一合同段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在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上,由于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曾引起部分民工的过激行为,一度对后期工程的施工和企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年初以来,水电八局构皮滩施工局勇于正视矛盾与问题,经过直接与被拖欠工资的民工对话,了解到原因为个别分包队负责人得到工程款卷款逃离。该局积极与电站建设公司和余庆县各级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坦诚地剖析前期工作的不足,并在上述单位的协助下,多渠道采取有效办法,及时平息了矛盾。 同时,该施工局上下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贵州省委、省政府以及乌江水电开发公司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到民工劳动报酬的兑现与否不仅是合同经济问题的外延,同时,也直接影响电站建设和地方的稳定。施工单位有责任、有义务监督分包队伍执行按时足额落实民工应得酬劳,并在新承接的工程施工中,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为从客观上规避工程施工及结算矛盾,同时,防止“以包代管”现象的发生,施工局在建设公司条文确定允许分包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辅助工程项目范围内,严格审查选择有规定等级资质、有实力的队伍,坚决杜绝分包队伍以任何名义进行再次分包。 在施工过程中,该局突出抓好对分包工序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在民工工资结算过程中,要求分包队负责人必须签订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及提供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保证按期如数支付民工工资;同时,清理已完成但未结算工程项目,以清单形式予以认可备案。施工局多次在资金周转紧张情况下,滞发职工工资,以确保民工能够及时拿到酬劳。 据了解,该施工局继承担左岸进场公路第一合同段工程施工任务后,相继承担了构皮滩电站左岸马鞍山人工砂石及拌和系统建安及运行、右岸大坝坝肩开挖等工程施工任务,合同金额近1.7亿元。由于严格依照合同条款和建设公司有关要求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合同纠纷和民工工资支付纠纷。 作者:万方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