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窗口”地段设立“禁讨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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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1:2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昨日的一封读者来信引起了记者的深思:东大街、南大街、钟楼盘道等是外地游客和“老外”来西安参观或旅游的必经之地,乞丐正日渐增多,实在有碍西安形象。昨日中午,记者由南门东侧走向钟楼,一出地下通道口,就有一个脏兮兮的乞丐讨钱。钟楼盘道附近的乞丐更加集中,尤其是开元商城前面,一共三拨儿乞丐在讨钱。每个乞丐身体都有残疾,一个乞丐竟然将裤子脱下露出阴部。记者又从钟楼沿东大街北侧人行道向东走去,工行门前有一个头缠白布、腰系细绳的小孩倒退着走,绳子另一端被在地上推着钱罐爬行的大人牵着,边爬边讨钱。从钟楼到端履门十字,共有5个乞丐在讨钱,每一个都是爬行在地上讨钱,有3个乞丐的断臂露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求证 各部门都说难管街头乞丐 街头的两名巡警说,乞丐除非不扰乱社会治安,否则很难管。记者又咨询了南大街派出所,值班民警说,以前可以将乞丐送到收容站,现在实行救助,乞丐不自愿还真没办法,民警只能是劝其离开。碑林区民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坦言,没有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街头乞丐问题。西安市救助站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容改为救助后,他们已陆续救助了许多乞丐。这些乞丐,有的是自己来的,有的是公安人员送来的。救助站的救助期限一般是10天,10天之内,救助站设法与受助对象的居住地、家人取得联系,让对方来接人。联系不上的可多住几天。救助站实行“受助自愿,无偿救助”的救助原则,所以必须得受助者本人主动提出申请才能救助。 建议 设“禁讨区”或“禁讨一条街” 这位热心读者建议:应该在“窗口”地段设立“禁讨区”或“禁讨一条街”,把乞丐“迁”到其他路段。西安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重地,绝不能因为街头乞丐而影响了投资环境和旅游形象。乞丐不准进入“禁讨区”,平时可由巡警或民政部门管理。 记者了解到,新的救助办法出台后,配套措施没跟上。不论设立“禁讨区”还是“禁讨一条街”,都只是把乞丐从一地移往他处,这必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要从根本上解决乞丐问题,需要各部门、全社会共同做长期的努力。记者王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