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农民就是发展农村生产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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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1:43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记者 伊可迹 今年7月1日,广东的农村税费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目前这项关系到全省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进一步激活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重大改革正顺利展开。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高雄日前接受记者专访时认为:“长期以来,农村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屡禁不止,其深层原因就是制度和体制设计上存在着严重缺陷。” 此次农村税费改革是在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署下展开的。广东经济要有新发展必须解决区域发展的严重失衡问题。广东要率先实现现代化,就要树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释放粤东、粤西和粤北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生产力。广东县域经济只占广东经济总量的1/10,这是一个薄弱点。为此,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指出,要发展农村生产力,必须永远善待农民。 广东这次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给人们发出了一个十分清晰的信息:要从制度上遏制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从现实情况看,直接受益的是农民;而从长远来看,将对广东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位县委书记在开完税费改革大会后感慨地说:“我当县委书记这么多年,开了无数次会,作过无数次发言。这次会议上,我的发言三次被掌声打断,这还是第一次。” 广东农村税费改革酝酿已久。早在2000年,就在四会、兴宁、徐闻3个县(市)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扩大到珠江三角洲地区7个市。这次税费改革是在大量准备基础上全面推开的。 周高雄介绍说,此前,广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减轻农民负担。比如,农村人均年收入不足1500元的贫困家庭的子女中小学入学免交一切学杂费,这一政策的出台涉及全省510万农民,直接受益的贫困农民子女就达103万。为此,省政府拿出了3.85亿元;与此同时,广东省又在全国率先推行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从制度上规范农村教育收费问题,仅此一项全省农民减负就达20%,广东省教育收费少收10个亿;广东省政府安排15.5亿元资金,从今年起到2007年,用5年时间彻底解决129万水库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等等。 据悉,广东此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农民减负74%,全省农民的平均负担将由原来的2.69%下降到0.7%。 《华南新闻》 (2003年11月28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