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专项调查“石龙坝”受污事件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6:05 滇池晨报 |
自从本报独家报道了中国第一座水电站———石龙坝水电站由于水流污染、电站设备受损被迫停产后,引起了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记者从昆明市西山区环保局获悉,日前,由昆明市环保局牵头,环保部门已成立专项小组,对石龙坝水电站受污事件展开全面调查。 据西山区环保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西山区环保局派出四名执法人员参加该小组调查,他是参加该调查小组的成员之一。自从本报对石龙坝受污染的事件曝光后,立即引起了昆明市及西山区环保局的高度重视,11月20日,由昆明市环保局牵头组成的这个专门调查组已在昆明市环保局的一位副局长的直管下展开了调查。在亲临石龙坝水电站上游对4家氟硅酸生产企业进行监测与调查的过程中,他们发现其中一家生产氟硅酸的企业排污设备不合格,已责令其停业整顿。 尽管环保部门已陆续展开行动,加强对螳螂川上游排污企业的监管,但螳螂川上游4家排污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还是受到了广大市民的质疑。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 而石龙坝发电厂遭遇的状况却出现了与《环评法》相悖的内容,多次前往现场探访的记者发现,4家排污企业中,除海口化肥厂颇具规模,管理也较规范外,昆明跃华化工厂、昆明海口中庄化肥厂和昆明海口宏宝磷肥厂一分厂3家排污企业不仅规模不大,管理也很松散,建在螳螂川边的厂房甚至连门牌都没有,污水处理设备更是不见踪影,但这4家排污企业却都拿到了环保审批手续。此外,环保部门负有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监督的职责,但在实际运作中,4家排污企业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违规排放的行为,最终导致了石龙坝发电厂的“尴尬”。 (滇池晨报)宋 蕾 左学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