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行政许可法》明年7月1日起顺利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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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20:09 兰州晨报 |
我省清理过时“家规”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11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起顺利施行,我省将从今日起对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有关行政许可规定进行全面清理。 《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实施后,除省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外,兰州市政府规章和所有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凡没有经省政府公布的机关或组织,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全省清理工作将从今日起开始,至2004年3月底前完成,届时将向社会公布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