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子秤必须设置防作弊铅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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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9:2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李婧)在本报及时详尽的广州电子秤防作弊制度的报道促进下,昨日,参照广州市防作弊电子秤的做法,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并下发了电子秤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全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电子秤必须设置防作弊铅封,并详细规定了加设铅封的方式。 此次针对电子秤防作弊出台的规定是根据《计量法》有关规定加强对电子秤的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固定式电子衡等电子秤必须满足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的防作弊条款,主要包括四项规定。 详细规定加设铅封方式 首先,电子秤必须具有在不破坏结构铅封或秤体本身结构的情况下,无法对其计量性能进行任何调整的功能;其次,结构铅封应是在电子秤的一对对角位置分别进行,或其它不能对电子秤进行计量性能调整的铅封方式,并应在正常使用中不移动秤体就可看见铅封;再次,对采用软件方式进行计量性能调整的电子秤,必须采用硬件的方式来控制软件调整功能的启用,为方便调整,可对该硬件控制部件开辟一专用的调整窗并加以铅封,铅封位置应与第二条规定的其中的一个铅封位置相邻并用同一个铅封进行固封;最后,当上述硬件控制部件处于计量性能调整状态时,电子秤应不能正常显示秤量值或具有专门的显示状态表明处于计量性能调整状态。 据悉,广东省约有9家电子秤厂。该规定的出台将加大对利用电子秤作弊的查处力度,确保贸易结算公平合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