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为何“横行”只因法律“无为”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9:54 南方都市报 |
视点·关注欠薪问题 卢帮碧,一个来自惠州的小包工头,六年前他带领一帮民工到河源市连平县崧岭镇(现并入隆街镇)修路,路修好了,却从当地镇政府拿不到工程款。人家欠他的,他欠民工的。六年来,他到处被追债,两辆车被扣,手指被民工用雷管炸断。眼下,这种生活还没结束……(据11月28日《羊城晚报》) 在这则报道中,最触目惊心的不是“政府欠薪”六年不还、也不是卢帮碧追债和逃债过程中所遇的重重困难,而是在整个过程中,暴力气息弥漫。追债的民工对卢帮碧无所不用其极,而卢帮碧也采取了一切方式向镇政府讨债,包括“与政府人员打架”、“追债就像打仗”。暴力似乎成了债务三方的唯一采取方式。 按照正常心理推断,一个常人遇到债务问题,首先想到的是双方立下的契约,比如合同、字据等,希望通过契约界定双方的义务和权利,以协商的方式讨回属于自己的债权,这也是付出成本最小的途径。但卢帮碧与镇政府的契约无法兑现,那么就有第二种选择,卢帮碧和民工们应当寻求法律的支持,法律的作用就在于确保游戏规则的确定性。可是,最终是法律“休眠”,民工、卢帮碧和镇政府三方都选择了非正常手段。在此事件中,暴力这种非理性的方式,其实隐含了一种特殊的伦理诉求:当法律无法帮助民工、卢帮碧获得应有的权利时,他们只能将暴力这种社会行为的底线作为维权方式,而这种无奈的方式又展现了一种更直白的批判力量:因为法律“无能”,所以“暴力横行”。 当民工、卢帮碧左冲右突,以激烈的行动意图寻找一种可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时,这种行为首先损害的是我们的社会伦理和法律,因为在民工和卢帮碧的眼里,暴力成为比法律、行政管理更有效的维权规则,这种维权规则在当下的欠薪现象中有日益扩大趋势;而当卢帮碧述说“找过河源市和连平县的领导,领导很重视,也批了字,但就是拿不到钱”时,读者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上级政府居然对下级部门的管理完全失效,既不能通过正常的督促和监督途径让镇政府还钱,乃至连“领导批字”这样以往很管用的方式也被置之不理!民众就会对当地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产生质疑。这种对政府“威望”的损害,为什么当地政府就无动于衷呢?而最可怕的是,虽经六年之久,但问题的解决还看不到希望。如果连如此极端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民工、卢帮碧是否会就此绝望,或者采取更加极端的方式?而这两种结局,显然都是任何一个有理性者所不愿看到的。 王科(四川 职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