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睡!最人性化的行政处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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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9:54 南方都市报 | ||
时下,治理各种违法行为的“撒手锏”大都离不开一个“钱”字,你违法,我罚款,几乎是各种执法举措的通例。然而,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治理疲劳驾驶的这条处罚措施却一反常规,极具人性化,令人肃然起敬。 疲劳驾驶的人最缺什么,除了脑子里的法制观念之外,最缺的就是“睡觉”二字。如果执法简单化,一罚了之,不仅害了这位疲劳的司机,让他继续带着疲劳上路,还有可能成为重大交通事故隐患,给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危害。国家公安部规定,高速公路上从事客运的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但是,有了规定不一定就能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更不见得就能遏制因此带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因此,一方面要加强执法巡查,同时,处罚违法者的措施也要有强烈的针对性,要讲实效。 执法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执法人性化,就是要将对人的关怀体现到执法行为中。湖北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的执法措施,值得其他执法者举一反三去思索,借鉴。 江南雨(深圳 媒体从业者)图: 漫画/蒙大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