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受子女侵害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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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0:14 大江网-江西日报 |
近日,笔者对某法院今年受理的15起老年父母与子女产生纠纷的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其中竟有10起案件涉及子女侵害老年父母的财产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 抢占型。有的子女在不与老年父母商量的情况下,强行占用老年父母的房屋,认为只有先下手为强,才能避免日后在父母财产继承的问题上不吃亏。 耍赖型。这种类型主要发生在老年父母与子女的经济交往的过程中。如有的子女借父母的钱长期不还;有的子女与父母签订协议后任意毁约。 要挟型。如有的子女以不多分财产就不给予照顾相要挟,要求父母多分财产给自己。 限制型。这种类型主要发生在老年父母丧偶后,子女担心老年父母重新择偶后会转移财产,有的子女就藏匿老年父母的存折,截留老年父母的工资及其他收入。老年人一方面是家庭、社会的财富,另一方面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为此,呼吁有关部门要加强保护老年人财产权益,预防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现象发生。同时要通过提供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等措施,鼓励老年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还要加强年轻人尊重父母财产权益,树立自食其力的思想。瑞金法院赖大军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