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摩"令出台补充规定 柳州摩托车行驶条件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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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0:32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
南国今报柳州11月29日讯(记者王缉宁谌贻照通讯员梁健)记者昨日从柳州市政府获悉,政府发出“限摩”令后,根据现有摩托车注册登记、使用的实际情况,以及城市道路建设改造的需要,柳州市公安、交通、建设、环保、市容和工商六部门,昨日就严格控制市区摩托车总量和行驶的相关问题发布补充通告。 补充通告规定,凡柳州市居民于今年10月30日前,在来宾市(原柳州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注册登记的桂GA号牌摩托车,以及在柳州市辖6县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允许一次性转入柳州市区;凡驻柳部队军人及家属于今年10月30日前购买和使用、悬挂非柳州市区籍号牌的摩托车,允许一次性转入柳州市区,纳入地方管理;以上所述摩托车车主可凭柳州市区居民身份证和柳州市区籍驾驶证(D或E类准驾车型),或军人身份证件办理转籍手续。办理转籍的期限为今年12月1日至31日。在此期间,符合转籍条件的桂GA号牌和柳州市辖6县号牌摩托车,允许进入市区行驶。 另外,为缓解柳州市正在进行的大规模城市道路改造给交通带来的压力,原定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的“所有摩托车(不含军警号牌摩托车)上午8时至晚上8时不得进入‘三桥一路’,即柳江大桥、文惠桥、红光桥(待开通)及龙城路,禁止摩托车在龙城路人行道停放”的规定,延缓至2004年3月1日执行。在此项规定执行之前,柳江大桥、文惠桥仍实行现行的交通组织方式,即摩托车由北往南单向通行柳江大桥,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7时分单双日由南往北单向通行文惠桥。 据了解,该通告于12月1日起执行。 责编:柳州电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