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法院首次培训人民调解员(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0:45 贵州都市报 | ||
当天早上,结合一宗买卖合同案件的审理,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联合首次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该区80余名人民调解员骨干参加了整个庭审过程。 据了解,该区率先推出了调节协议审查备案制度,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事纠纷时,达成的协议必须移送法院登记审查备案,法院发现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出现偏袒当事人一方等情况造成协议侵犯另一方合法权益时,将在5日内告知人民调解委员会纠正,一系列的措施将切实保证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目前南明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10个,遍布该区15个办事处,2个乡的全部社区及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等,1967位人民调解员在及时解决大量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今后,该区法院和司法局将通过组织人民调解员分期分批定期参加庭审旁听、组织法官为人民调解员授课等,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多样化的培训,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 人民调解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它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本报记者赵车) | ||